共同投资(Co-investment),又称“跟投”。想象一下,你投资了一只业绩出色的基金,基金经理发现了一个绝佳的投资项目,但基金本身的钱不够投,或者根据合同规定不能在一个项目上投入过多。这时,基金经理热情地向你发出邀请:“嘿,老朋友,我们发现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要不要单独再投点钱进来,跟我们一起分享这块大蛋糕?” 这就是共同投资的精髓。严格来说,它指的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LP)在已经投资了某个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之后,有机会再次拿出一笔额外的资金,与该基金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一起,直接投资于基金所选定的某个特定项目公司的行为。这种“开小灶”式的投资,让LP能更集中地投资自己看好的项目,通常还能享受更低的管理费和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分成。
共同投资是一种典型的“双赢”安排,对于基金经理(GP)和出资人(LP)双方都充满了吸引力。
虽然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共同投资门槛极高,通常只对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人群开放,但其背后的投资逻辑对我们普通投资者依然有着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