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收入 (Allowed Revenue) 是一个主要应用于受规管行业(特别是公用事业,如电力、天然气、水务等)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监管机构(如政府的能源委员会或公用事业委员会)核准一家公司在特定时期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收费而获得的最大收入总额。这个“收入天花板”的设定旨在达成一种精妙的平衡:一方面保护消费者免受垄断性企业的价格剥削,确保他们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必要的服务;另一方面,也保证公用事业公司能收回其合理的运营成本和投资,并获得一个公允的利润,从而有动力和能力去维护、更新和建设关键的基础设施。
想象一下监管机构就像一个精打细算的“大家长”,他要确保家里开销(公司运营)够用,还要给点零花钱(利润)作为奖励,但又不能太多以免乱花。这个“大家长”的计算公式通常可以简化为: 准许收入 = 批准的运营成本 + (批准的资本回报率 x 批准的资产基数) 这个公式的三个核心部分,共同决定了公司收入的上限。
这部分指的是公司维持日常运营所需的各项开支,比如员工工资、燃料费、设备日常维修、行政管理费用等。监管机构会仔细审查公司提交的运营成本预算,剔除不合理或效率低下的部分,只批准那些它认为对提供安全、可靠服务而言是“审慎且必要”的开支。
这可以理解为公司为了提供服务而投入的“家底”总价值。它包括了所有被监管机构认可的、用于核心业务的长期资产,例如发电厂、输电网络、天然气管道、水处理厂等。这个“家底”的规模不是一成不变的:
资产基数是决定公司“赚钱能力”的基础,基数越大,可以赚取的利润(回报)就越多。
这是监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从其资产基数中赚取的“利润率”。这个回报率并非随意设定,它通常参考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来确定。简单来说,WACC就是公司通过借债(支付利息)和发行股票(满足股东回报预期)来融资的综合成本。设定一个公允的资本回报率至关重要,它必须足以吸引资本市场为公用事业的长期投资提供资金,从而激励公司持续投资于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对于信奉价值投资的投资者来说,理解“准许收入”这个概念,就像拿到了一把解锁公用事业股投资价值的钥匙。
公用事业公司的商业模式由于受到“准许收入”的规管,其未来的收入和现金流变得高度透明和可预测。这种确定性是价值投资者梦寐以求的特质,因为它极大地降低了投资的不确定性风险。你几乎可以像看“剧本”一样,提前预知公司未来几年的大致收入情况。
采用准许收入模式的监管框架,本身就为公用事业公司构建了一道极其坚固的经济护城河。这些公司通常在其服务区域内拥有合法的自然垄断地位,没有竞争对手。而“准许收入”机制确保了它们既能生存盈利,又不会因滥用垄断地位而招致颠覆性的政策打击,形成了一种长期稳定的共生关系。
虽然收入有上限,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无法成长。其增长路径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