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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条款

回购条款 (Repurchase Clause),是一种合同条款,赋予合同一方在特定条件下,按预定价格和时间买回特定资产(如公司股份)的权利或义务。它常见于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 (Venture Capital) 协议中,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退出机制或下行保护,但对公司而言可能构成潜在的现金流压力。此条款与上市公司在公开市场上主动进行的股票回购 (Share Buyback) 在性质和动机上截然不同,后者通常是公司认为股价被低估而采取的主动行为。

“卖不掉,就退货”的投资保险

想象一下,你在一家非上市的初创公司投了一笔钱,拿到了它的股份。你最希望的当然是公司未来能上市(IPO)或者被高价收购,让你大赚一笔。但万一公司发展不顺利,迟迟不能上市,你的这笔投资不就“砸”在手里,变成一堆没有流动性 (Liquidity) 的纸面富贵了吗? 回购条款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而设计的“投资保险”。它在投资协议里提前约定好: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实现IPO等退出事件,或者触发了其他特定条件,公司或其创始人就有义务(或权利)把你的股份买回去。 这就像一个附带条件的“退货”承诺。对投资者来说,它提供了一条明确的退出路径和安全垫;对公司来说,它既是获取融资的承诺,也是未来可能需要兑现的财务负担。

回购条款的常见“扳机”

回购条款不会无缘无故被触发,它有几种常见的“扳机”(即触发条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投资者主导型(投资者的“安全绳”)

这类条款赋予投资者极大的主动权,是投资者最喜欢的类型。

公司主导型(公司的“遥控器”)

这类条款则将主动权交给了公司。

价值投资者的透视镜

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回购条款不仅是一纸法律文本,更是一面能照出公司真实状况的镜子。

它是保护伞,还是紧箍咒?

如何分析回购条款?

  1. 细读条款细节: 回购价格如何计算?是按原始投资额加固定利息,还是与公司业绩挂钩?触发条件是什么?这些细节决定了条款的真正价值。
  2. 评估履约能力: 条款写得再好,公司没钱兑现也是白搭。价值投资者必须结合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Balance Sheet) 和现金流量表 (Cash Flow Statement) 来判断其履行回购义务的真实能力。一个承诺用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进行回购的公司,其承诺的可信度就要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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