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资产分配
剩余资产分配是指在公司清算、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下,在偿还了所有债务、优先债权人(如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以及优先股股东的合法债权或权益之后,公司所剩下的资产如何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过程。普通股股东因其所有权性质,被称为“剩余索取权人”,这意味着他们在公司面临极端情况时,是最后获得分配的群体,但同时也是公司经营成功后,获得利润和资产增长最主要的受益者。理解剩余资产分配,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有助于评估投资风险和潜在回收价值,特别是在困境投资中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会有“剩余”?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形成各种债权和债务关系,以及不同形式的所有权结构。当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选择终止时,其现有资产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来分配。这个顺序就像一个“瀑布”,水(资产)会先填满优先级最高的池子,然后依次向下,直到最底层的池子(普通股股东)才能分到剩下的水。因此,普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就是所有其他优先级高的债权和权益都满足后,“剩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