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卖方
期权卖方(Option Seller),又称“期权空头”或“期权立权人(Option Writer)”,是指期权交易中卖出期权合约的一方。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向期权买方收取一笔权利金,来承担在未来特定条件下履行相应义务的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卖出的是看涨期权,期权卖方就有义务在未来某个日期(或之前)以约定的行权价将标的资产卖给期权买方;如果卖出的是看跌期权,期权卖方则有义务在未来某个日期(或之前)以约定的行权价从期权买方手中买入标的资产。 期权卖方的盈利模式是希望期权到期时,标的资产价格未能达到触发期权行权的条件,或者期权的内在价值归零,从而将收取的权利金全额收入囊中。这与期权买方享有权利并支付权利金的立场恰好相反,期权卖方的潜在收益有限(最高为收到的权利金),但潜在风险却可能无限(看涨期权)或巨大(看跌期权)。因此,期权卖方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交易策略,需要投资者对市场有深刻的理解和严格的风险控制。
期权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收取权利金
义务:按约定履行
一旦期权买方选择行权(即要求期权卖方履行合约),期权卖方就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合约约定执行。
期权卖方的风险与收益特点
理解期权卖方的风险与收益特性,是进入期权市场的重要一步。
收益有限,风险无限(或巨大)
- 风险下限:
时间是期权卖方的朋友
价值投资视角下的期权卖方策略
从价值投资的理念来看,裸卖期权(即不持有标的资产或不进行对冲的期权卖方行为)通常不被普通投资者推荐,因为它带来了无限或巨大的风险。然而,当期权卖方策略与价值投资的原理相结合时,可以成为一种增强收益或降低成本的工具。